甘肃政法大学学报

Editorial Department of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

甘肃政法大学学术期刊编辑运作规范

 
 
学术期刊编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。为促进编辑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提高期刊质量,依据《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》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《期刊出版形式规范》《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》《语言文字规范》等法规、标准,以及《甘肃政法大学学术期刊工作规程》,特制定本规范。
 
一、审稿规范
审稿是编辑工作的核心,其目的在于决定稿件的取舍。责任编辑、学科专家、主编必须以对社会负责、对读者负责、对作者负责、对期刊负责的严谨态度,认真做好审稿工作。责任编辑初审、学科专家复审、主编终审等各审稿环节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查把关。
1.审查稿件的政治质量
(1)稿件内容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,符合国家有关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
(2)论点在学术讨论的范畴之内。
(3)不涉及泄露党和国家机密。
(4)不违反民族宗教政策。
2.审查稿件的学术质量
(1)稿件选题新颖,具有前瞻性,能反映学科前沿问题,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。
(2)观点正确,见解独到,具有原创性。
(3)材料翔实,方法有独到之处。
(4)结构严谨,说理充分,语言规范,论证逻辑严密。
3.审查稿件的规范性
(1)稿件应当符合用稿要求,符合本刊的专业范围。
(2)不存在剽窃、抄袭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现象,不存在一稿多投或一稿多发的情况。
(3)正文内容层次清楚,达到齐、清、定的出版要求。
(4)摘要、关键词、英文翻译及注释、参考文献完整、规范。
 
二、编改规范
编改加工是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修改、润色、规范的编辑劳动过程,对提高刊物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。责任编辑修改、加工工作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。
1.责任编辑在对稿件进行编改加工前,应对稿件进行通读,避免改到哪里算哪里,甚至编改过程中出现新错误的情况。
2.改正文章中思想观点或内容有错误的地方,特别应注意审查带有政治性差错的问题。
3.对文章中存在文字错误、标点错误、语法逻辑错误、知识性错误及叙述不科学的地方逐一改正。
4.删除跟主题没有关系或关联不大的枝节和前后重复的内容。
5.在不改变作者原意的前提下,对文章结构进行合理化调整,对文章内容进行合理加工、修改润色。
6.核对引文。特别是一些经典著作中重要引文,要坚持对照原文查校,防止引用时脱字、误字和断章取义。
7.核对原稿是否存在一稿对发、抄袭剽窃现象。
8.统一全稿的格式。
(1)统一稿件中的人名、地名、年代日期及专业名词术语等,做到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,前后一致。
(2)统一稿件正文的段落层次,做到层次清楚规范、前后一致;
(3)统一注释和参考文献的编排体例,做到符合国家标准。
(4)对文、图稿中容易混淆的字母(或拼音字母)、符号、正斜体、黑体字应批注清楚,前后一致;
(5)统一公式书写格式、表的格式、图的格式,对不符合开本和排版要求的表格和图稿,应做出技术处理,做到统一、规范;
 
三、校对规范
校对工作是责任校对发现稿件的文字、语法、图表等方面的错误并改正的过程,是保证刊物编校质量的重要步骤。校对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《校对符号及其用法》、《语言文字规范》等国家标准。
1.校正内容中的文字、标点或语法差错。
2.校正文字遗漏,名词术语、译名、年代、数字、公式、符号不统一或排错之处。
3.校正因版面移动而造成的页码和脚注发生的相应变动。避免因版面变动而出现的上下不衔接、掉段或重复排行等现象。
4.校正图位不正、字体斜歪、繁简体混用、掉字、反贴等问题。
5.校正文章摘要、关键词、英文翻译中不规范的地方。
6.校正文章注释、参考文献中不符合规范之处。
7.校正因文稿排版周期过长而出现的内容与新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之处。
8.校正作者署名单位、作者姓名、职称、主要研究方向,以及来稿日期、基金项目等信息中出现的遗漏或不真实之处。
9.进一步统一全稿格式,做到符合标准,准确无误。
 
四、编排规范
编排规范是对刊物编排的形式要求,是刊物质量的外在反映。刊物编排须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。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,甘肃政法大学学术期刊部刊物编排严格执行以下国家标准。
1.《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》(国家教育部);
2.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》(国家新闻出版署)。
 
五、审核规范
审核工作是对刊物的政治质量、学术质量、编校质量、编排质量的最后把关,是执行编辑、主编对审稿、编改、校对、编排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错误进行检查修正的最后机会。同时,也是对责任编辑、责任校对工作的检查和评定。对复核工作有以下具体要求。
1.审查有无政治性和技术性的错误,有无泄密之处。
2.审查封面、扉页、版权页上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。
3.审查摘要、关键词、英文翻译是否符合规范。
4.审查作者署名单位、作者姓名、职称、主要研究方向,以及来稿日期、基金项目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。
5.审查目次标题与正文标题(含页码)是否对应。
6.审查正文的标题层次和体例格式方面是否规范。
7.审查注释及参考文献各种要素是否齐全、规范,是否与正文对应。
8.审查稿件对国家标准的贯彻情况(如物理量名称、计量单位和通用符号等)。
9.审查排版格式有无明显差错或不妥之处。
10.审查稿件的正文、表、图处理等是否符合齐、清、定的要求,并对能否交付印刷做出结论。
11.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审稿、编改、校对、印刷方面的问题做出记录,进行分类量化统计,作为检查、评估责任编辑、责任校对、承印单位等不同环节工作效果的主要依据。
本规范为学术期刊部内部管理制度,经学术期刊编辑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, 自批准之日起施行。